“小姐”称呼弃之何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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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0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不久前,北京某街道在相关工作管理规定中增加了“文明敬语”的新内容,除了禁称“小姐”外,还包括禁止街道工作人员称呼流动人口“打工仔”、“打工妹”、“小保姆”等,对违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这则消息一经见报,引起了各方争议:有人认为这样做没有必要,有人认为,这种规定是对流动人口的一种尊重,应当肯定。 关于“小姐”称呼的避讳由来已久,因为让人容易往从事某种不良职业方面联想。据说,如果在餐馆称呼服务员为“小姐”,可能不受服务员待见,如此云云,当时只把它当作“奇谈”罢了。没想到自己后来也到了开放前沿,每到餐馆吃饭,仍改不了称呼服务员为“小姐”的习惯,同事也时有提醒:“要叫‘靓女’!”在这里,不难发现,不管叫什么,话语权始终在处于相对强势的人群这边。 现在看来,如果说当时对小姐的“避讳”尚在“民间”约定俗成的阶段,那么,这一回北京某街道的这个规定就有点上升为“官方态度”的味道了。而从民间约定到官方认可,这个过程折射出的社会学上的意义远远大于其词汇学意义。该街道出台规定的出发点无疑是正确的,他们的愿望是,至少在街道流动人口工作站,不能让外来人口有一种被歧视的感觉。“打工仔”或“小保姆”只是一个人的职业,不是一个人的身份。在过去的长期一段时间内,我们太过于看重一个人的身份:领导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城里人、乡下人,什么样的身份就享有什么样的尊重或歧视,而身份,多半是由出身决定的。现在,我们正在告别这个身份社会,建立一个契约社会,那些表示身份的称呼,尤其是那些带有明显贬义和歧视的身份称呼,弃之何惜? 当然,“弃”只是开端,而要让歧视性的身份称呼不再复活,还有赖于社会文明尤其是民主法治的进步,当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话语权,当平等的权利受到全社会的共同尊重时,我们的讨论也就“功德圆满”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