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房调整 夫妻紧急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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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29 武汉晚报 |
本报讯(记者黄明)因单位对职工住房进行调整,一职工竟然“紧急离婚”,为的是多占住房。昨日,一桩“争房战”牵出的行政官司在武昌区法院开审,市房产管理局被扯进案中。 去年,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决定对自管公房实行全面调整。段某夫妻俩均为该公司职工,他们分到一套面积更大的住房,原住房所交纳的购房款亦被划转到新房。然而,段某搬入新家后,占着旧房不退,公司多次催促无果,于去年9月22日向其发出《限期腾退房屋通知》。谁知第二天,段某竟向单位出示《离婚证》,而签发日期就在当天。 由于段的不配合,被分到该房并也拿到房产证的职工刘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段腾退。段某则将市房产管理局告上法院,称其已取得省直房产部门颁发的房产证,该局将房过户给他人侵犯了原告权益,要求撤销刘某的房产证。 昨天的庭审围绕着房管局对刘某的颁证是否合法,及段某的房产证是否有效展开。该公司作为第三人出现在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