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风险提前知深圳律师事务所首推风险告知制度,帮助当事人明白打官司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0:4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吴涛)随着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上法院打官司已成为越来越多深圳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而诉讼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却容易被当事人所忽略。日前,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正式推出了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让当事人提前了解打官司可能存在的风险。据悉,这一由律师事务所推出的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新东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大多数当事人仍习惯于传统的诉讼模式,认为“有理就能打赢官司”,在不了解诉讼风险的情况下贸然起诉,最终导致败诉或胜诉无法执行。目前,深圳两级法院已开始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而在帮助当事人控制诉讼风险方面,律师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该所推出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就是帮助当事人提前了解打官司可能带来的风险,理性、慎重选择诉讼方式。 作者:记者吴涛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