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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升迁公车留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1:32 沈阳晚报

  新华社太原6月18日电(记者刘云伶)长期以来,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荣升或岗位变动,工作用车也要一并带走,有的离退休后,原来配备的工作用车仍占着个人使用。太原市近日出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置管理的暂行办法》,禁止这一做法,得到百姓好评。

  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因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原单位的,不能将原单位车辆带走,而需由新调入单位按规定重新配置;地厅级以下(含地厅级)离退休干部办离退休手续后,须将所乘坐车辆交回本单位,由单位统一调配管理。但与此同时,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保障老干部必要的生活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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