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年花数万元支付音乐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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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1:3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通讯员罗向阳)记者昨天获悉,深圳欢乐谷将每年花费数万元“买音乐”,成为我国第一家获得音乐作品使用权的旅游景点。 据了解,去年,《地道战》曲作者到深圳欢乐谷游玩时,发现欢乐谷使用其作曲的电影版《地道战》原始音乐,遂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投诉。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深圳办事处经过协商,最终双方于今年5月底达成了《音乐作品使用协议》:首期时限为3年,按照每千平方米每年2000多元的收费标准,欢乐谷每年交纳数万元音乐使用费。(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