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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彩屏漏液 责任难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2:14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祖凤黄航彬实习生王东)最近,彩屏漏液已成为手机质量投诉的热点。手机质量检测技术滞后,已成为厂家推卸责任的借口。

  昨天,为手机彩屏漏液问题奔波了3个多月的陈女士称,去年10月,她购买了一部彩屏手机,使用不到4个月,显示屏中间就出现一个雾团,变得模糊不清。她到指定维修点咨询,被告知液晶显示屏需拿到厂家鉴定。今年4月,厂家鉴定认为,手机属“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陈女士不甘心,6月2日,她把手机寄到该总公司重新鉴定,结果仍然是“人为损坏”。现在,这个雾团已占据陈女士手机显示屏的1/3,使她无法看清来电,并且雾团呈扩大趋势。

  昨日,市质监局检测室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他们至少接到上千起手机彩屏漏液问题的投诉,但彩屏漏液的责任认定却相当困难,到现在为止,国内还没有一套相应的鉴定标准和检测设备。

  该负责人称,消费者遇到彩屏漏液问题,只能向厂家申请鉴定,但厂家往往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保修。对此,很多消费者都觉得委屈,却拿厂家没有办法。(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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