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派遣费不得挪用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2: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合肥晚报本报讯 高校毕业生派遣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省教育厅近日就高校毕业生派遣费使用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据了解,经省财政厅同意,从今年开始,从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毕业生派遣费中集中20%,由省教育厅用于奖励就业工作实绩突出、毕业生就业率高的院校,资助这些院校建设就业网站;其余80%按毕业生数和相应标准拨付至高校,由高校统筹掌握使用,主要用于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就业,自主创业的旅费补贴,以及优秀学生和困难学生的旅费补贴。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 (蒋勇) (来源:合肥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