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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律师为假港商作见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4:36 信息时报

  本报讯(记者游曼妮 实习生谢振华)广州市一家投资公司栽进了一个巨大骗局:“港商”杨某一年前承诺的3亿港币的投资至今不见踪影,公司反而损失了律师见证费及各类费用50多万元。该公司怀疑律师与骗子涉嫌合谋行骗,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已对该律师作调查并表示如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

  融资心切轻易被骗

  广州市伟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在白云区购有一块地皮,苦于没有资金,迟迟未开发。该公司董事长李先生2003年4月经他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恒生国际集团公司国内投资商务洽谈考察负责人的杨亚仲。杨某手持香港居民身份证、返乡证、提供一个确有其人的香港电话号码,承诺可以帮伟诚公司融资3亿港元,帮助其开发该商住小区项目。

  2003年10月22日,伟诚公司与杨某自称所代表的恒生国际集团公司签订《投资合同书》,约定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分批向伟诚公司投资3亿港币,杨某指定广东东方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梁某为上述合同书进行律师见证。于是伟诚公司向梁某所在的丙方东方某某律师事务所支付见证费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签完合同,杨某又向伟诚公司提出需要10多万元的外汇指标费,为感谢他的“努力”,伟诚公司一次性又给了他20万元现金。

  在上述合同签订并由梁某律师出具见证书后,伟诚公司做好了履行合同准备。但合同协定的首批款迟迟没有到帐,杨某也突然失踪。伟诚公司连忙派人赴港向恒生国际集团公司查证,得知该公司并无杨某此人,且该公司并无委托任何人与伟诚公司签订任何合同。3亿港币竹篮打水一场空,伟诚公司反而损失了见证费、招待费等50多万元,项目因此蒙受的损失更难以计算。

  律师认错不见退款

  伟诚公司在为自己的大意后悔的同时提出疑问,自己支付的30万的见证费到底见证了什么,难道律师事务所没有对杨某的身份查实就对合同的合法性认可了吗?为此,伟诚公司向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梁某提出交涉,要求退回见证费30万元。梁承认其没有对签约双方的真实性及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同意于2004年1月15日之前将其提成的40%律师费退回给伟诚公司,另外的18万元已交给了律师事务所。但伟诚公司多次追讨,不见一分钱退款。

  伟诚公司认为由于杨某与梁某关系密切,怀疑二人存在合谋诈骗的可能性,并就此于2004年1月14日向广州市公安局报案,并同时向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提出投诉。记者陪同伟诚公司项目经理来到东方某某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朱主任表示,会尽快调查并对梁律师做出处理。

  随后,记者驱车赶到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在律管处记者得知更为吃惊的消息,早在2002年,杨某采用同样手法已在贵州,广州天河区等地行骗多次,公安机关一直在追查其下落。律管处在第一次接到伟诚公司投诉后,就对梁某问题进行了调查,但对梁某是否与杨某合谋行骗还需进一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对梁某进行严惩,并承诺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伟诚公司。(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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