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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4:38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闫晓光 通讯员王华兵)一电子企业老板由于买卖销售手机窃听器等,日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02年10月30日,蒋某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深圳市森迅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并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仅限于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但他在正常经营之外,又多次非法购买、销售窃听器等系列产品。2003年11月,他又非法购入手机窃听器、无线传输电话线窃听器准备销售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国家安全部确认,这些都是间谍专用器材,法院审理认为,蒋某非法销售窃听专用间谍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器材罪,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故作从轻判处。宣判后,蒋某没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执行。(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