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欠款立借条起诉追索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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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4:38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刘志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因赌博引起的债权则不被法律所保护。昨日,梅州市梅县法院对一宗因赌“六合彩”引发的借款纠纷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卜某要求被告罗某偿还“借款”14000元。 法院查明:2001年11月24日,被告熊某以收单的形式从被告罗某处收到“六合彩”投注额40800元后,将其中的2万元投注到原告卜某处。因罗所报的号码未中,钱又没有付,在被告熊某的追讨下,罗的妻子付了部分投注款。2002年2月9日,原告卜某和被告熊某到被告罗某处催收余款,罗因无钱可付,只好在原告写好“借款”14000元的借条上的欠款人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由熊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期满后,被告罗某未能付款,原告因此向法院起诉。 梅县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本案借条中的“借款”14000元,是原被告赌博而欠下的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原告要求被告偿还,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负担。(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