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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4:40 信息时报 |
买房该不该约定违约金? 读者高先生:我在广州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在交了定金和首期后,发展商才给我们看合同,结果在签合同时我看到发展商约定如果他们在两年之内不能办妥房产证,他们就按已付房款的1%付违约金。我认为违约金太低了,他们则说合同是已经定好的,不能因为一个业主而修改,我提出要不就不要约定违约金,如果出现了违约情况,就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来赔偿,因为据说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比较高,但他们就是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我们认为这个买卖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发展商肯定要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考虑,如果你同意了这个约定,则到发生违约情况时,按照民法“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就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来赔偿了;但是,如果你坚持不按约定违约金的比例,可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解释来赔偿,标准是每天万分之二,这比合同中约定的1%违约金高多了。因此对违约金的条款你必须坚持,要不就约定10%左右,要不就不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来赔偿,否则你将会很吃亏。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