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人身损害赔偿创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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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4:58 信息时报 |
成都消息 一个能歌善舞的13岁小女孩,却在一次偶然的卡丁车游玩经历断送了她的一生。医院表示,轮椅和尿不湿可能要陪伴她的余生。为了讨回公道,小女孩上庭状告卡丁车厂商、经营者和乐园公司,要求共同赔偿350万元。日前,成都中院二审最终支持了295万余元的赔偿费用。据小女孩的律师表示,这是目前国内最高的一笔人身损害赔偿。 2002年10月2日,洋洋(化名)与父母到成都某乐园由张宇经营的“开心娱乐场”驾乘卡丁车。洋洋的头发因被卷入卡丁车后裸露的传动轮轴中,造成“颈6—胸1脊髓挫伤伴不全四肢瘫痪”。经鉴定为一级伤残,根据现有的医疗技术和临床治疗,不可能达到生活完全自理,而且每年还需要约10.8万元进行康复治疗和护理。 洋洋的父母以女儿的名义起诉该乐园公司、经营者张宇和卡丁车生产厂家,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35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卡丁车后裸露的传动轮轴和链轮与洋洋的损害结果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承担70%的责任;经营者张宇疏于监督管理,需承担30%的次要责任。最后判决,机器厂向洋洋支付赔偿款206.6857万元人民币,张宇向洋洋支付赔偿款88.5796万元。《成都日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