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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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5:44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许力夫通讯员黄建庭吴楚楚)《广东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今年底完成“大吨小标”恢复吨位工作。广东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第二阶段从明天开始至明年2月28日,为路面集中治理阶段。 方案规定,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发现的“大吨小标”车辆,车籍属本省的,暂扣该车辆,交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制更正核载质量,并给予处罚;车籍不属本省的,由执法部门给予处罚并抄告车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方案还规定,广东将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适当降低多轴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车辆通行费标准确定的听证制度。此外还将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各级交通部门要对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建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同一企业被公告的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