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丰县17个乡镇截留挪用粮食直补金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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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6: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长春6月19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6月18日,吉林省纪委、省监察厅正式通报了对东丰县17个乡镇截留挪用粮食直补资金问题的处理结果,东丰县委书记、县长等10多名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辽源市、东丰县两级党委和政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认真自查自纠,将被截留挪用的粮食直补资金全部返还给农户。 今年1月初,吉林省财政厅拨付给东丰县2003年粮食直补资金1545.5万元,东丰县财政局于1月5日至12日分别将此款如数拨付到全县19个乡镇。但该县那丹伯镇等17个乡镇的部分村未按规定将直补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而是截留挪用于抵顶“村村通”公路的集资款。经吉林省有关部门调查,这些乡镇共截留挪用粮食直补资金758万元,占东丰县粮食直补资金的49%,涉及174个村,占全县229个村的76%。 吉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东丰县原县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丰县原县长、现任东丰县县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东丰县委副书记、东丰县县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丰县副县长于贵宝在担任东丰县仁合乡党委书记期间,对该乡截留挪用粮食直补资金61万余元默许同意,在村民举报后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负有直接责任,吉林省纪委同意辽源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其副县长职务。根据吉林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意见,辽源市、东丰县对东丰县那丹伯镇党委书记等10名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20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