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张咪借款今日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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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8: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近日,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的主持下,原告北京中新长城广告有限公司与被告歌手张咪达成调解协议,张咪于今日付给原告欠款8万元。原告起诉称,2003年1月20日,张咪向他们借了15万元钱,借条上写明还款日期为2003年3月10日。然而时至今日,张咪仅仅还了5万元。经过多次催告,但她都没有给出任何答复。审理中,张咪承认欠款事实,同意今日将欠款还清。 (郭志霞)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20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