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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在同居中丢失(私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8: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同居关系一开始或许甜蜜,但它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好的时候是爱,一旦出现问题,就只剩下利益的争夺和身心的创伤……

  一

  1994年秋天,对于刚刚大学毕业的我来说是平静而愉快的。我的男朋友齐勇是学中文的,他挺直的鼻梁、雄辩的口才和犀利的文笔令我倾倒。于是我们也像许多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男男女女一样未婚同居了。同居生活开始不久,我们之间不和谐的音符就随之弹奏出来。由于两人都刚毕业,经济上常常周转不灵,齐勇又不肯向父母开口,我们之间的感情于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裂痕,我很少再回到那间小屋。冷战持续到第二年冬天,那个周末我去看望分居了一段日子的齐勇时,他向我提出分手,他告诉我,他认识了一个不会给他压力的乡下打工妹。他说他看见我穿着漂亮的套裙站在他面前,用一种怜悯的语调说要为他买西装时,他觉得自己是一只被养着的宠物,没有自尊,而他又是多么渴望带着自己心爱的人逛商场,多么希望牵着爱人的手走进属于自己的房子啊!“刚认识的那个女孩很纯朴,她没有你的学历高,但她让我觉得轻松。”

  二

  1998年初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自我调整后,我南下广州求职。两年后,我几乎把以前的伤痛忘得一干二净。2000年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的时候,我认识了吴俊。吴俊比我大4岁,那时候是我们部门的主管。我们开始拍拖,后我离开了那家保险公司。当时我想去东莞我妹妹那里发展,就把租住的房间给退了,把东西都放到了吴俊那儿。

  东西搬过去之后,情况却发生了变化,我一时还走不了。吴俊说,那边不行就别走了,在广州还有我呢。我听了觉得很温暖,很感动,相信吴俊是对我有了真感情。认真考虑了一下,我决定留下来,在广州再找份工作算了。吴俊是和朋友合租的套房,一开始吴俊住客厅,将房间让出来给我住。住了一些天,吴俊说客厅晚上冷,搬进了房间,我们就这样开始了同居生活。后来,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了工作,和吴俊的关系也很稳定。吴俊每天踩着单车载着我上班,两个人一起逛街,一起吃饭。吴俊的父母在武汉,我们一起回去拜见了他的父母。他家里人对我印象不错,还催我们早点结婚。2003年3月,我们开始寻找合意的房子。吴俊看中了番禺洛溪的一个花园,房子不贵,小区环境还不错。我嫌地方远了点,曾经为这事跟吴俊吵过,最后还是他拿了主意。不过就是那次争执之中,我发现吴俊考虑问题很主观,并不怎么尊重我的意见。10月份,付首期房款的时候,吴俊拿走了我的身份证,说是办手续要用。我听了也不是太在意,两个人在一起那么久了,我早已把他当自己人了,谁还会防范呢?不曾料到的是,这一时的疏忽导致了我日后的生活痛苦不堪。房款的首期是吴俊付的,装修的时候他手上已经没有钱了,买装修材料每次都是从我的信用卡上提款。我妹妹是做家具生意的,给我们找到了合算又新潮的家具,花的也都是我的钱。

  前前后后我一共花了3万多元。

  三

  2004年元旦,我们开开心心地搬进了新居。这时候吴俊的父母又催我们办结婚手续。我父亲和妹妹都在广州,我就带了吴俊去见他们。当着父亲和妹妹的面,吴俊答应一定会好好照顾我,永远对我负责任。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吴俊和我的户口都还在内地,母亲将我的户口资料寄到武汉,让他父母在那边给我们办好先期手续,准备春节回武汉结婚。没想到看到户口本,吴俊的父母打电话来说,晓玉怎么是县城小镇户口,而且上面填的还是初中学历。我从来没有隐瞒过自己的户口在哪儿,学历是因为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改过来,我有正规的学历证书。但吴俊的父母很不高兴,他们对乡下人有很深的偏见。他们对吴俊说,晓玉家只有两姐妹,你跟她结婚,以后岂不是还要养她的父母?吴俊拿着父母的问题直接来问我。我说,吴俊,我们谁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供养父母,这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以前同居想也没想的问题,到结婚的时候都冒出来了,我这才发现我俩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原来相差那么远。不过争是争,两个人关系还是很好的,因为我毕竟有过一次失败的教训,实在不想重蹈覆辙。春节之前,吴俊说他回武汉去跟父母说说,尽量做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节后回来,吴俊的脸色很难看,很冷淡地对我说:“家里人不同意我们的事,他们的态度很坚决,我没有办法说服他们。”说完就放下包,冲凉睡觉去了。我没想到事情变得这么快。吴俊的父母每天打电话来,催儿子跟我分手。有一次吴俊父亲打电话来,碰巧我接了,他在电话里说:“晓玉,你算一下装修花了你多少钱,让吴俊还你。”

  我说:“叔叔,这不是钱的问题,让我与吴俊好好谈谈,好好解决问题,好吗?”

  但是吴俊一直没有与我谈,似乎一切只剩下钱了。我们开始在新房子里算账,哪些是我的,什么东西是他的。他精打细算,说就差我两万元,拿出了1.7万元还给我。我只能答应分手,只等找到房住就搬走。

  四

  在我没搬走的那段日子,虽然我还和吴俊在一套房里住,但实际我们已经分居了。吴俊有时周末带一帮朋友到我们合住的“家”里来打麻将,一帮人完全当我不存在的样子。有两个女孩还在我“家”的客厅留宿,其中一个明显和吴俊很亲近。我不知道吴俊对那个女孩怎么解释我的存在,但那一刻我好恨吴俊,恨得心里直痛。同居两年,我并没有什么过错,他怎么转眼就变得这么无情无义了呢?5月18日,吴俊的母亲到了广州。进了门,她就冷冷地对我说:“你今天就搬出去。”后来她又动手往一个袋子里收拾我的东西。我很难过,只好出了“家”门。晚上我回到“家”,门锁已经换了。敲开门,我的东西被打成了几个包,吴俊和他妈妈要求我马上离开。争执之中,他们将管理处的保安员叫了上来。保安员明明认识我,但此时不得不维护业主的利益,而业主就是吴俊。他妈妈于是将我的东西一包一包地往外扔。我哭着,在凌晨1点离开了那个“家”。第二天整理东西的时候,我发现我的首饰盒不见了,那里面是我来广州这么多年买的项链之类的贵重首饰,价值6000多元。我当即打电话找吴俊,吴俊却不接我的电话,托了朋友去问他,他和他妈一概说不知道。朋友给我复电话说:“晓玉,你就认了吧,恐怕拿不回来了。”

  我和吴俊的同居关系就这样凄凉地结束了,我的妹妹后来曾经试图通过法律程序挽回我的财产损失,因为我的支出(装修、家具)没有任何单据,我的首饰盒丢失也找不到人证与物证,所以都无法追回。

  事后,我从朋友处得知,就在我与吴俊准备打结婚证时,他家人了解到了我与前任男朋友同居的往事,因此坚决反对我俩结婚,这才是导致我与吴俊最终分手的真正原因。

  今天我把自己的两次情感遭遇讲出来,是需要勇气的。别人肯定会说我傻,赔进去感情不说,把自己辛苦打工的财产也赔进去了。我希望年轻的女孩别像我那样轻率地选择与恋人同居,也许那种伤害会让你一生难忘。

  作者声名:本文因涉及个人隐私人物均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切勿对号入座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20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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