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审批事项将实行“一门受理” 该区规划行政管理职能将移交佛山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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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孙齐昆)顺德审批事项将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此外,该区规划行政管理职能改由新组建的佛山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承担。这是前日召开的顺德区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 在此次会议上,顺德区区长周天明宣布,顺德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最近获佛山市委市政府批准。按照该方案,该区政府工作部门由改革前的20个调整为22个,部分以往合署办公的部门单独设立,或在部分部门加挂一些新的部门牌子,或对部分部门的职能进行调整,其中,顺德区规划国土局不再保留,组建区国土资源局,原由区规划国土局承担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区国土资源局,原由区规划国土局承担的房产管理职能划入区建设局,在区建设局加挂区房产管理局牌子,原由区规划国土局承担的规划行政管理职能改由新组建的佛山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承担。据长期关注佛山行政区划调整以来种种变革的一位学者称,顺德区规划行政管理职能移交佛山市相关机构,这对于顺德进一步融入佛山有着重要意义。 在此次会议上,周天明还宣布,顺德区委区政府决定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其重点是改进审批方式,整合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 名词解释·一门受理 对依法涉及多部门的具有前置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确定一个部门窗口受理,受理审批申请后,转告前置审批涉及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各前置行政审批部门同时进行行政审批程序,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对该事项的审批或初审,将结果答复窗口部门,由窗口部门负责答复申请人。逾期不答复者视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待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程序全部完成后,由原受理窗口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证照交给申请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