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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惜“卖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9:5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兰州讯一名17岁的渭源少年,为了圆自己心中的大学梦,不惜自卖自身,寻找能帮他上学的人。18日下午,“卖身”少年雪莲(化名)告诉记者,只要有人能助他上完大学,让他干什么都可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后,律师对少年的过激行为予以了否定,希望他正确对待自己。

  17日夜间11时许,雪莲将“咨询”电话打进西部商报热线称,因为家贫辍学的他,为了圆心中的大学梦愿意自卖自身,寻找能资助他上学的好心人,只要有人能助他上完大学,让他干什么都可以。不论是感情还是身体他都愿意卖给对方。唯一的对换条件就是,这个人资助他上完大学。记者问及雪莲,他的家人是否知道此事,雪莲告诉记者,他没有和父母谈过这件事情,也不会告诉父母,他不希望父母为此伤心。

  自卖自身是否合法?记者就此咨询了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郭云海河律师。刘律师告诉记者,如果雪莲和供他上学的人签定了做任何事情的合同,就相当于签定了卖身合同,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但是,雪莲要是在毕业后,为了报答对方,比如签定了还钱还人情的合同,只要不做触犯法律的事,这样的行为完全可以。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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