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每月将获奖励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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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2:51 扬子晚报 |
本报讯从下半年开始,我省徐州、如东两地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将享受到每月50元的奖励扶助。明年起,计生奖励扶助制度将在我省全面推开。 据介绍,本次奖励扶助对象为:一是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二是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未再生育、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超过上述年龄的,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计算。奖励扶助标准为:对上述对象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发放方式为:建立县级财政专户,并委托农村信用社设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每半年发放一次,直接到人。目前,徐州、如东两地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普查工作即将展开,预计首次会有数十万人在这一奖励扶助制度中受益。明年起,全省推开该活动后,扶助总额将高达10亿元。(王倚群 马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