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开发 亟待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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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4: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市人大代表视察海沧旅游开发时提出 本报讯 (杨志艺汪权)18日上午,市人大代表海沧团就海沧旅游开发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提议,应该为温泉开发与保护进行立法。 海沧依山傍水,自然、历史、人文等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其中,具有数百年历史的东孚汤岸温泉就是其中之一。目前汤岸温泉已由新加坡客商开发,建成日月谷温泉度假村和酒店并投入运营。在了解到周边村民也在抢着抽挖温泉水时,洪永世表示,应加大对温泉的保护和开发。温泉是国有资源,应科学合理利用,对温泉的范围、开采量等进行勘探,实行有偿使用,防止破坏性开采。温泉的立法在厦门是个空白,应为温泉开发与保护立法,这对开发商利益也是一种保护。 据了解,海沧、集美、同安都有温泉,基本上是谁开发谁受益,如何合理开发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