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黑龙江:农民工走进立法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5:26 人民网

  人民网记者 蒋升阳

  “感谢政府召开这次立法听证会,作为农民工代表,我说几句心里话。”6月20日,在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于哈尔滨举办的《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上,来自阿城市巨源乡繁兴村的农民工代表盖德玉率先站起来发言。

  黑龙江省农村富余劳动力有460余万人之多,进城打工挣钱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从治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将《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组织省劳动保障厅和省建设厅起草了这部地方法规。为尊重民意、完善法规,省政府法制办举办此次立法听证会,来自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工会组织、政府部门等社会各界的58位代表应邀出席,其中有15位农民工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走进了立法听证会。

  面对各界代表和电视台直播镜头,盖德玉神情自若地陈述此次立法的必要性:“我们农民工进城打工面临4大障碍:一是找活难;二是兑现工资难,用工单位有的无理扣减、拖欠,有的干脆不给;三是签订劳动合同难,有的用工单位就是不签,即使签了的,合同条款也往往使农民工落入‘陷阱’;四是维权难,例如超时、超强度劳动,得不到加班工资,这些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这次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予以立法,从根子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太必要了,将为我们进城打工解除后顾之忧。我希望这部法规能尽快出台。”

  法规草案共有30条,其中第13条规定:建设领域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审批前,应当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按时足额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对此,来自拜泉县的农民工代表王志国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该由施工单位交纳工资保障金。围绕这一问题,听证会上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各方代表争着发言,气氛热烈。一位建筑企业的代表和一位律师代表认为由建设单位交纳工资保障金的规定是适宜的,而一位来自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赞同王志国的意见,来自哈尔滨市建委的一位代表则主张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一定的比例分担交纳工资保障金的责任。

  法规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实施行政干预导致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年以上或者拖欠数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应当引咎辞职;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年以上或者拖欠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应当引咎辞职;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法定代表人为人大代表的,农民工代表和农民工所在工会组织可以向该人大代表所在选区提出罢免该代表的建议,法定代表人为政协委员的,可以建议该政协委员所在的政协常务委员会撤销其委员资格。对于这些法规条款,代表们持一致的赞成意见,都认为应该追究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的政府官员的责任,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法定代表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人连最起码的诚信都不具备,怎么还能代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呢?他们应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负责。

  立法听证会历时两个半小时,场内始终洋溢着一种令人感动的社会各界关爱农民的真切之情。听证会主持人表示,立法部门将认真研究各位代表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对法规修改完善尽快出台。(人民网哈尔滨6月20日电)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