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要采用学分制 今年秋季起山东等省率先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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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6:01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从今年秋季起,我国高中将逐步推行学分制。 据悉,高中学分制主要在全国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省份中进行,今年秋季率先实行高中学分制的省区有山东等四省高中起始年级的学生,到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生将全部实行学分制度。 据了解,高中三年学生可获得约180个学分,高中毕业学分最低的要求为144个,其中必修学分116个。如语文课程按“阅读与欣赏”、“表达与交流”两方面组成语文1至语文5五个必修模块,这五个必修模块学生可在高一至高二两年内逐步完成,学生修满1个模块并通过考试可获得2个学分,学生修完5个模块,就完成了高中阶段语文课程的基本学习要求。 高中阶段选修学分共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据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在各学科课程中按不同层次或类别设置的选修模块,如对语文学习兴趣浓厚并想进一步深造的学生,可以从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等多个选修系列任意选择,学完后可获得相应的选修学分。 第二部分是各学校根据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学校办学特色开设的课程,如北京的一所中学就开设了北京胡同文化的选修课。选修课可以跨年级。 我国普通高中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稳定的学科学时,新的学分制将以灵活的教育管理理念,为我国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条件。(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