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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岂能为领导意志所左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0:38 红网

  一家民企既不是原告,又不是被告,甚至不是第三人,却被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强行执行走200万元。面对记者的追问,路北法院副院长丁建中的话耐人寻味:“这里有些情况我也没法跟你深讲,领导派我们的活我们得干吧?领导作出的决定不一定都对,但领导作出了决定我们不执行是绝对不对的。”(据6月20日新华社)

  办理了一个很明显的冤假错案,面对记者的追问,法院副院长居然这么“振振有辞”,让人震惊。法院办案岂能为个别领导的意志所左右?它是一个审判机关,承担着司法纠正的社会重责,调节与化解争议和纠纷。因此,独立是法院的第一性,也就是说,法院不能被任何外来的思想所左右。这个法院副院长的认识也存在这么大的偏差,它如何实现公正?司法是维护个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它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人的权利能否得到维护。

  唐山市的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它说明我们司法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法院副院长“经典”的两句话,暴露出我们基层法院存在的一些弊病。首先,不能认清自己的位子。“领导派我们的活我们得干吧”,说明这位法院副院长根本就没有把法院放在一个独立的层面上。在他的眼里,法院依然是地方政府的下级单位。人家怎么说的,就必须听。其次,执法者居然认为“权大于法”,让人觉得悲哀。如果说一个法盲认为“领导作出的决定不一定都对,但领导作出了决定我们不执行是绝对不对的”,大家不会惊奇,因为他不懂法。作为法院的副院长,居然说出这样的话,就难免让人惊奇了:执法者难道不懂法?事实上,为了帮助领导达到目的,该法院除了判决颠倒黑白,执行时也采用了非法手段。为了将200万元资金划过来,路北法院甚至以妨碍执行为由,将农行迁安市马兰庄支行副行长陶玉琢司法拘留,并关押在该院不足两平方米的铁笼子里三天三夜。法院如此“执法犯法”,让人觉得可怕。

  要实现社会公正,首先需要从法院做起,只有整肃内部,改变一些人的陈腐观念,清除执法犯法者,才能确保司法公正。如果法院还会因为领导意志而颠倒黑白,那么谈何公正?什么司法独立什么建立法制社会,都会成为空谈。(稿源:红网)(作者:叶边鱼)(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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