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启动公务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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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2:29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东惠州6月20日电 记者潘小平报道:广东省公务用车改革试点之一的惠州市,近日在全市拉开了公务用车改革的帷幕,将货币化、市场化、社会化作为公务用车改革的目标。 惠州市委、市政府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备受公众瞩目,得到了广东省委、省纪委高度关注和支持,省纪委将惠州列为全省公务用车改革试点的联系市,并希望惠州为全省探索出新鲜的车改经验。 据了解,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导致行政成本增长过快,所产生的弊端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只有改革,实行货币化、市场化的新制度,才能有效地控制公务交通成本的过快增长,才能保证公共财政的使用分配均衡与协调。据初步测算,惠州市仅市直公务用车年开支就达6000余万元。改革后将压缩到不超过4000万元,节约率为30%左右。 据惠州市车改方案,车改单位取消个人公务用车后,发放个人交通费,并组建机关公务车队。个人公务交通费发放由市财政按在编在岗人员标准统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除执行特殊公务以外的公务交通经费一律由个人支付。 对单位特殊公务交通经费实行定额包干保障。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编制人数,市财政按在职人数定额包干拨给单位,用于单位特殊公务交通租用车辆,用于内部特殊岗位、特殊公务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费开支,用于执法执勤车辆开支。凡专门用于执法执勤的车辆,经审核后留给单位使用,一并纳入机关公务车队集中停放与管理,财政按每车每年包干经费拨给单位包干使用。同时,组建机关公务车队,以接收公车改革单位拟留用的车辆及其司机为基础,承担车改单位必须的公务交通保障任务。选留组建机关公务车队的车辆后,其余公车委托拍卖机构组织拍卖,拍卖所得收入全部收归财政。 实行公车改革后,党政机关中的专职司机大多数需要转岗,按照富余司机“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安置,条件具备的可鼓励其报考公务员,自愿退职自谋职业的可按政策办理退职,符合离岗退养条件的安排离岗退养。 《华南新闻》 (2004年06月2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