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理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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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5:2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李海滨 中国监察学会近日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理论研讨会”。与会的专家学者和纪检监察工作者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科学内涵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与会者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进一步加强了反腐败工作,确立了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不断积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党的十五大关于“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论断,明确了教育、制度、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党的十六大进一步确定了反腐倡廉的途径和方法,提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一战略部署体现了反腐败必须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必须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必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整体效能。党中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对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 与会者认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对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个体系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它由教育、制度、监督三个部分构成,包括惩治和预防两方面功能,是治标和治本的辩证统一。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是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是教育和监督的依据;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督查,是落实教育和制度的措施。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 与会者提出,当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策研究,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理论尽快转化为生动、丰富的实践,同时不断总结新鲜经验,发展和完善这个体系。二是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融入部门、单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之中。三是加强宏观指导,构建总体框架,建立健全思想教育自律、权力制约防范、廉政建设激励、法纪约束惩治、测评预警预防、监督管理保障等机制。四是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使体系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相适应,与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相协调,保证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21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