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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乡生活用电实现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5:3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郑州电记者李杰、王明浩报道:从6月15日起,河南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调高1.66分,城市居民电价每千瓦时上涨1分,农村居民用电价格不变,全省范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同价。来自省发改委的消息称,此次电价调整旨在通过价格杠杆,调整全省用电结构,疏导电价矛盾,缓解目前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依照本次电价调整方案,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66元;商业电价提高0.053元;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用电提高0.045元;大工业用电价格提高0.0237元。同时,调整各电压等级差价,对高耗能行业实施差价电价。为体现政府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农业生产、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此次暂不调整。专家指出,这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用电量增长,进而带动农村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河南电价在中东部地区最低,此次调整幅度为中东部地区最小。在当前经济发展对电力需求旺盛、中央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的背景下,适度提高电价,无论从宏观经济运行还是从行业发展来看,都不会导致价格总水平显著上涨。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6月21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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