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限超载,罚! 我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6:0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谭大跃吴凡实习生杨正毛通讯员杨静张爱传)昨天上午,我市交通、交警等多个部门联合上路,在107、205国道及深惠、广深高速公路等相关路段、路口设点,开始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治理。据悉,这一行动是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时间将持续到明年2月底。 据悉,昨日首次开展的这一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部门将对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只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不作罚款和收取公路补偿费处理。对于违规2次以上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交警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违章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定予以处理。 据统计,截至昨天下午,各执勤点共纠正超限超载违章72宗,其中,近5成为外地车。由于这一行动是全国统一开展的,此前已有媒体报道,昨天路上货车明显比往日减少。交警表示,近年来,我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章问题更是日益突出。超限超载既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也是破坏道路的罪魁祸首,近日龙岗区坪地镇年丰村矮江桥发生塌陷事故就是一个警示。 作者:记者谭大跃吴凡实习生杨正毛通讯员杨静张爱传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