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带头使用小排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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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6:47 深圳商报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某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透露,原来出台的1.0排量以下汽车的限行措施暂时仍将执行。 低排量汽车不仅适合中国国情,也符合国际汽车发展的潮流。然而在我国,却形成了一个极其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强力引导和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另一方面,低排量汽车发展却受到诸多限制。尤其是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中,低排量汽车更是凤毛麟角。国家“八五”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国家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公车耗费都不见效,而且公务用车的档次越来越高。 我国低排量汽车之所以受到歧视,主要是因为汽车拥有量大幅增长,城市道路交通和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于是在有些决策部门那里,低价位的小排量车便成了替罪羊。而背后的潜规则很简单,小排量车大多为私家车。这种用行政力量限制低排量汽车的决策,其实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思维方式。因为制定限制政策的官员本身乘座的往往就是大排量轿车,他们更多考虑的是官员们的出行方便,而不是普通公民的利益。 因此,要彻底解决限制小排量经济型轿车的问题,除了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加强各级官员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而且无论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国汽车企业的长远发展,鼓励低排量汽车都应该转化为政府的实际行动。作为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政府,理应担负起倡导科学消费观念的使命,更应主动使用低排量汽车做公务车。而且用低排量汽车做公务用车,将大大节省财政支出。 作者:李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