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有望进军民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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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9:3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桂文)早已向外资敞开大门的民用航空业是否能对非国有内资企业实行同样待遇?中国民航中南管理局近日透露,《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草案)》已经出台,拟明确规定非国有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民用航空业在保证国有资产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鼓励包括民营企业的各方投资民航业各领域。 民航中南管理局在回应广东省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时提到,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将于近期作出修改,备受关注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草案也已经出台,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该草案拟明确非国有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规定“国内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非国有投资主体是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其他非国有经济组织和个人”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