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世界遗产保护 不准租赁承包严控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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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5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6月21日电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四川省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世界遗产租赁、承包、转让给个人、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经营。 据成都日报报道,经营意见规定,涉及世界遗产的建设项目、开发利用计划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保护规划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在保护管理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世界遗产租赁、承包、转让给个人、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经营。 意见还规定,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控制遗产地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在世界遗产核心区内不准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及疗养院等经营性设施,未经审批不准新建、复建各类宗教建筑,不得随意建造各种人造景观、游乐设施,严禁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 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必须坚决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纳入规划范围的各项建设要与周边景观和世界遗产地整体环境相协调。对世界遗产地现存的影响世界遗产保护和污染环境的建筑、工程设施及厂矿企业应按规划要求限期拆除或改造。(祝齐攀、王钦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