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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浙沪人事官员聚首共商长三角人才开发大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5:53 人民网

  人民网南京6月21日电6月20日,2004年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会议召开,苏浙沪三地人事厅(局)和长三角19个城市人事局的负责同志会聚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开展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协助和工作交流的协议》、《关于三地引进国外智力资源共享的协议》和《关于定期举办网上人才交流大会的协议》,标志着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从制度层面的框架合作进入具体人事工作业务合作阶段。

  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于2003年4月正式启动,《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的签署,初步确立了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框架;2003年8月,苏浙沪三地人事部门领导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异地人才服务、博士后工作合作、高层次人才智力共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享以及公务员互派等6个制度层面的合作达成一致。

  在此次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会议上,苏浙沪三地人事部门达成的协议主要内容有,三方每年联合举办为期一个月的长三角地区网上人才交流大会。三地每年轮流举办引智工作联席会议,并不定期地进行互访,相互提供各自掌握的国际人才智力资源和引进的国外专家项目,实现三地人力资源共享;举办包括各类国际行业学术讲座、国际项目研讨会、恳谈会等;不定期地开展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出国培训成果交流与推广活动;建立一方聘请多地受用的引智机制,三省市交换引进专家的资料信息,逐步实现外国专家资源和引智成果共享。三省市还就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如调查取证、文书送达、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互认达成合作协议。

  6月20日,在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工作会议上,苏浙沪三地人事部门的“一把手”,对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推行一年多来的成果、当前迫切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做了阐述。

  江苏省人事厅厅长赵永贤:一体化,政府力量不能替代市场

  区域经济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关键是人才开发一体化。人才资源是各类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人才流动是经济活跃的一个重要前提。以前人才是相对封闭的,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后,区域内的柔性流动做得比较好,人才在哪里可以发挥作用就流动到哪里,江苏的人才可以到上海工作,江苏搞某个科研项目,也可以通过上海、浙江的人事部门寻找相关人才。现在我们发起和推进的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不同于80年代民间自发的区域合作,这次是由各地政府部门根据现有的制度结构、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以及结合区域合作的基本原则而直接发起和推进的,其意义和影响将更加深远。当然,以政府人事部门合作来推动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并不是强调以政府的力量去替代市场,而是试图通过区域内地方政府人事部门的共同行动,一起尝试并进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为区域内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一个一体化的平台。

  上海人事局局长丁薛祥:“泛长三角”一体化是趋势

  目前“长三角”的人才开发一体化工作还处在苏浙沪三地紧密协同的发展阶段,以后还要向“泛长三角”乃至长江流域拓展,利用长三角地区的人才优势服务全国。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活跃,科技、人才密集,但如果这里的人才资源过度集中,没有好好利用,也是一种浪费。对于苏浙沪来说,首先是在长三角内部实现人才开发一体化。但“长三角”既是一个联盟,又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经历不断探索创新、发展完善、逐步提升。长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短时间内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安徽、江西等周边地区的省份希望能够共同参与这一进程,也许下一次的长三角一体化会议可能会接受周边地区的省市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在苏浙沪率先建立目标一致的协调机制,提升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的整体水平,在此基础上与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先发地区建立区域人才战略伙伴关系,以输出长三角人才智力为主要形式,不断加大对西部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支持服务。

  浙江人事厅厅长陈仲方:一体化关键是运行机制

  苏浙沪对人才开发一体化都有强烈的需要。浙江有体制机制的优势,有充足的民营资本,但高层次人才缺乏,推进一体化以后,高层次人才的交流得到特别的推动。去年上海市人事局领导带着50多位博士后到浙江来搞项目协作。长三角签订了一些协议,制度接轨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与一体化的目标相比还很不够,比如公务员互派,县市一级做得不错,但省级互派还没有做。“一体化”是一项跨行政区域的联合行动,要长期深入有效地开展下去,建立完善的运作机制尤为重要。这次“南京会议”最大的成果就是确定“联席会议”制度是推进一体化的工作机制。以后联席会议主席三地“轮流坐庄”,当值方有明确的责任,自然就要对一体化进程更多考虑。一体化达成的框架协议和合作项目谁先提出,就由谁牵头,负责组织联络,抓好落实,已经签署的制度层面的协议,可以转变为政策文件的,由三省市人事厅局联合行文,使之成为长三角地区具有行政效力的通行政策。(吕妍信焕 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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