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健全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行业结构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3:20 山西日报

  ———就“1311”规划项目动态统计跟踪监测工作访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负责人

  最近,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联合开展了结构调整动态统计跟踪监测工作。这项新的工作对于健全统计监测体系、促进我省的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日前,本报记者就结构调整“131l”规划项目和统计监测工作,采访了省发改委主任令政策和省统计局局长李宝卿。

  问:行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1999年10月全省调整经济结构工作会议以来,我省以潜力产品为切入点,以“一增三优”为主攻方向,以“1311”规划项目为支持重点,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实现了三年初见成效的预定目标。2003年8月,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由产品调整向行业调整的深化,省委、省政府在“1311”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西省行业结构调整方案》,2003年12月,省政府又制定了《山西省行业结构调整实施办法》。《方案》和《实施办法》的核心内容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推进我省传统产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增量、调整存量、优化内部结构。加快新型产业快速发展,努力提高其在整个产业中的比重,全面提升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技术水平和效益水平。行业结构调整包括在我省国民经济中处于主要地位和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特色农业、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化工、机械、轻工、医药、新材料、旅游、文化、房地产等13个行业和事关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大局的信息化、环境保护2个领域,共15个行业及领域的调整和发展方案。

  问:我省为什么要对结构调整实施统计监测?

  答:调整经济结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出路,也是结合山西实际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加强了对经济形势的调研。同时部署开展了“1311”规划项目和行业结构调整统计监测工作,为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对结构调整实施统计监测不仅可以建立调产项目单位与宏观决策部门的直线联系,方便信息沟通,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及时、可靠、丰富的统计数据,而且对于健全我省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各宏观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还将在进一步做好结构调整统计监测的基础上,与环保等部门合作,研究建立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指标体系,界定新兴产业范围,利用现有指标描述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的发展变化。同时积极开展绿色GDP核算、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文化产业统计以及社区统计等,努力适应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问:如何保障统计监测顺利进行?答:对结构调整实施统计监测体现了我省统计工作的创新精神。为了科学地设计统计监测体系,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统一了设计思路,制定了三项工作原则:即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精简适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的原则。在实施方案的设计上,采用了建立统计调查制度与对现有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保证结构调整动态统计跟踪监测的需要。

  结构调整动态统计跟踪监测体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行业结构调整统计监测;二是“1311”规划项目数据信息库;三是“1311”规划项目进度统计。行业结构调整统计监测数据主要是通过对现有的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取得,项目数据信息库和进度统计数据是通过建立新的统计调查制度的方式方法取得。

  对省级重点调产企业的统计调查共设指标80余项,主要反映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反映项目产品投产达效的情况,二是反映项目企业的生产情况,三是反映项目投资进度情况。鉴于“1311”规划项目属动态式管理,统计也将实行动态式监测。凡经省发改委调整增补为“1311”规划的项目,一经确认,立即组织填报建库所需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更新项目数据信息库。同时对项目库中原有的已经取消支持的项目数据进行删除。

  坚持依法统计是确保结构调整统计监测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相关企业、部门应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以确保各项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建立科学系统的结构调整统计体系。

  本报记者

  (山西日报)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英语四级考题泄露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伊征兵中心遭袭击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
2004世界难民日
2004欧锦赛 2004温网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