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可以换政策不能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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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7:37 新京报 |
议论风生 根据有关法律,邯郸市长的任期应该是5年,然而从1993年9月到2004年3月,邯郸市先后有7任市长施政。“换市长”已成了邯郸市民最关心的政治话题之一,当地人担心“人走政息”。(《瞭望东方周刊》6月21日)在我看来频繁换市长可能有客观原因,问题是它可能导致政策发生变化,这才是群众最为关注的。 人们对市长频繁换人的担忧反映了“人走政息”现象的客观存在,邯郸市沁河退污还清工程在市长更换时修修停停就是证明。“人走政息”现象除了少数是因前后任官员间有矛盾,更多的是因为官员成长环境、思想观点等不同,造成对政策的看法不同,因而在行政管理中,后任可能因观点分歧,抛却了前任的政策。另外,片面追求政绩也往往导致这种现象。在一些人看来,延续前任的政策只会把自己掩盖于前任政绩之下,要体现自己的政绩,莫过于自己另搞一套。这样,一旦新官上任,都可能会想方设法重打锣鼓另开张。 说到底,这是一些地方主要官员的个人喜好、个人意见等主观因素作用于地方政府决策、施政和管理中的体现,也是公共行政缺乏制度化、民主化的表现。主要官员的个人偏好和经验常凌驾于规则与制度之上,导致规则和制度被扭曲、异化,甚至不能执行。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也使“人走政息”有了生长空间。 抑制这种现象,从长远看,要转变政府管理模式,使政府的决策、施政、管理建立在法治化和制度化的基础上,不使地方政府的政策因主要官员的改变而改变。同时,要加强人大、社会等的监督力量,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行使。眼下,为了反腐败,我国正在完善离任官员的审计制度。我认为,不妨对离任官员留下的政策和项目也进行科学审查,厘清合理的与不合理的,以便新任官员顺利接手,保证政策的连续性。 刘培锦(北京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