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寺大火敲响文保警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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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7:37 新京报 |
北京论坛 据《新京报》昨日报道,6月20日凌晨,一场大火烧毁了护国寺西配殿,有着七百多年历史的古建筑就此灰飞烟灭。发生火灾的大殿在一年前被租赁给某服装厂,消防员称估计有可能是电线老化引起的火灾。 看到这则新闻,我的母亲潸然泪下,自幼生活在北京的她,家就挨着护国寺,多少美好的回忆都与它紧密相连。即使定居到外地后,她对护国寺仍有着割舍不断的感情,可如今再也瞧不见了。尽管有望被重新修建,但她愤怒地说,这还能叫真正的护国寺西配殿吗? 的确,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失去,无论怎么补救,都会形成永远的遗憾。2003年的武当山大火,主要景点之一遇真宫主殿化为废墟,主要原因就是文物部门违反规定,擅自招商引资。不料事隔年余,护国寺西配殿再度上演了同样的悲剧,实在令人扼腕! 尽管《文物保护法》第九条早就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但实际上,随着经济的发展,文物遭受破坏已成为日趋严重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为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进行过度开发,甚至干脆用推土机把认为碍眼的历史建筑铲平。相比之下,英国规定凡是1840年前的建筑物,一律要加以保护,不得更改外观;意大利对罗马斗兽场连一根圆柱、一段残壁、一堵旧城墙也绝不废弃。凡此种种,应该引起我们深思。 记得有人曾指出:“这些建筑绝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它们曾属于我们的祖先,还将属于我们的子孙,除非我们将之变为假货,或者使之摧毁,它们从任何意义上说都不是我们任意处置的对象,我们只不过是后代的托管人而已。”假若日后我们无法目睹与体验古代历史文化的灿烂,只能从图书中了解一二,那将是何等悲哀的事。 古殿就这样被烧掉,真令人痛心,但如果它能对文物保护工作起到警醒作用,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王渊(湖北职员)相关报道见今日A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