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地级以上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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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0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7月1日前,地级以上城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年底前,除县以下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以外的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表示,今年监督实施GSP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以确保全国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合理规划认证工作时间表,明确各类企业申报的截止期限;对那些基础条件差、管理落后、明显难以达到要求的企业,动员其实施兼并、重组或转营它业;鼓励那些已通过认证的企业采取重组、收购等方式兼并无法达到认证标准的企业,或将其改造成药品批发企业基层配送中心或药品零售企业。 截至5月底,全国未通过认证或放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923家、药品零售企业5542家。(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