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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印章为己讨薪 一男子以非法手段维权,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4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佳 通讯员刘柳)一公司职员王某辞职要求公司支付其工程提成,遭到拒绝后,便伪造该公司印章去客户单位收取工程质保金顶数,结果被警方抓获。东山区法院日前一审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责令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11534元。而王某若按照合法途径争取其利益,如劳动仲裁或起诉,则只需花费50元的受理费。

  2003年5月下旬,被告人王某向其原工作单位深圳市通某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提出辞职,并要求该公司支付其应得的工程提成款,但遭到拒绝。同年8月,经过谋划,他伪造深圳市通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印章两枚并购买假发票若干后,持上述假印章和发票,先后到广州市天河某建筑公司、广州市化某建筑公司及广州市德某建筑公司收取工程质保金共11534元。

  东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故一审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责令其赔偿深圳市通某实业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11534元。

  法院表示,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起诉,受理费都是各50元。王某本来可以用极少的成本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结果他不但钱没要到,还要在监狱里蹲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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