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 最高可贷15万最长期限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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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4:13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近日调整。贷款最高限额可达15万元,最长期限30年。 据介绍,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单笔贷款不超过房价总额70%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限度由7万元调整为1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至30年。 同时,市公积金管委会还增设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业务。凡在我市购买二手房自住的缴存公积金职工,以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或成交额的50%为上限,单笔最高贷款限额为1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其中砖混结构的成套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 (冯 玲)网络编辑:王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