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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冰箱收取折旧费合理吗?(服务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5: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湖南一位手机号为1376249……的读者问:我买了一台冰箱,开机时发现不制冷,修了三次未修好。有关负责人说,换一台要收取每日0.8元的折旧费。换冰箱收取折旧费合理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如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如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996年《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有关产品修理、更换、退货,做了具体规定。电冰箱产品适用于本规定。根据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修理等办法。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可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家用电冰箱整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上述规定,消费者购买的电冰箱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要求更换,企业收取折旧费是不合理的。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 薛国芹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23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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