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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禁重开 适时之举(观沧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5: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五尧

  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于7月1日开始报名,这对于港澳居民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这是中国自2002年开始举行法官、检察官、律师统一司法考试以来,首次允许符合规定的香港和澳门居民报名参加。此前,也仅在1994年有港澳居民参加过内地律师资格考试,此后即因种种原因而终止。事隔十年,“考禁”重开,堪称适时之举。

  此举是内地司法部门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具体举措之一。2003年11月,司法部发布文告,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可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虽然目前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只能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港、澳法律执业者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只能办理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香港、澳门以及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法律事务,这些新政策还是受到港、澳居民的热烈欢迎。

  近年来,因经济不景气,香港的律师行业正徘徊于低谷。究其原因,一是过去香港律师行业80%的业务是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服务,但近5年来,香港的房地产交易减少了70%,导致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量也大量减少;另外,近几年来,香港企业对律师服务的要求也大幅度缩减。低谷的另一个特征是“新丁”入职律师行的薪金大幅下降,法律专业的学生纷纷感叹“生不逢时”。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内地的情况却截然不同。近年来,随着内地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外开放的日益深入,对高素质律师的需求日益增加。尤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涉外纠纷日益突出,许多国内企业在香港或海外上市、发展,都急需熟悉国际法律、有语言优势的涉外律师。内地此类法律人才明显不足,为香港律师提供了机遇,不少香港律师事务所把目光投向内地市场。然而,由于两地法律体系、制度的差别,香港律师行直接介入内地业务的难度较大,在短期内还不现实。因此,许多香港法律执业者都希望能参加内地的司法考试,拿到资格证书后到内地发展。如今,他们愿望成真了。

  凡事皆有过程。目前内地法律服务领域的开放距港澳人士的期望值尚有距离。然冬天已经过去,春天还会远吗?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23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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