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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农:全面加强农村金融的整体功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5:3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徐运平

  5月9日至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金融支农调研组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情况介绍,与部分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随后,分3个组赴湖南、江西、安徽等地进行调研。日前,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傅志寰就此次金融支农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金融支农工作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重视金融支农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农业信贷投入呈逐年增加趋势,农民贷款难得到一定缓解。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去年以来,在8个省开展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总的看,试点情况是好的,中央加大了支持力度,政策效应已开始显现。信用社体制和机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减轻了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提高了资产质量,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状况,为加大支农力度打下了基础。邮政储蓄政策的调整,减少了农村资金外流。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财政补贴、停息挂账、减免税收等措施,对金融支农给予了有力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农村信用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把农户和农业经济组织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在金融支农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1996年底,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为1487亿元,到2004年3月末,已经增加到8180亿元,平均每年净增加799亿元。农业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43.3%,乡镇企业贷款6122亿元,占其贷款总额的32.4%。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85.6%。

  农村信用社支农的重要渠道之一是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这两种贷款由于不要担保和抵押,手续相对简便,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从1999年开始试点,发展很快,到2004年3月末,两种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365亿元和652亿元。

  各级地方政府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把金融支农作为着力点之一,加大了工作力度。一季度末,吉林农户贷款同比增长24%,辽宁和湖南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分别增长32.8%和18.7%。江西省去年短期农业贷款增长26.51%,今年提出要继续增加20%以上。从调研情况看,全国金融支农工作正在得到加强。

  问:目前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突出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整体功能不强。表现在:一是政策性银行功能弱化,商业银行功能缺位,农村信用社等合作性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不强。二是涉农金融机构运行机制尚不灵活。一方面,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由于银行内部信贷授权的约束,在一些可盈利的涉农信贷项目上无所作为。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虽然在现有金融机构中发挥了农村金融主渠道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但其在贷款期限、额度、方式上还不能根据当地“三农”资金需求实际,适时满足需要。三是涉农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突出表现在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的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较多。四是农村金融机构风险规避机制缺乏。

  问:农民从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到底难不难?主要难在哪些方面?

  答:通过调研,大家基本形成了几个方面的共识:第一,购买化肥、种子、农药等简单再生产主要依靠信用社的农户贷款解决(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简单再生产贷款需求的满足程度相对较高。第二,种养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它涉农企业扩大再生产贷款难,满足程度不高。不少农户和农村企业虽然能得到一定的贷款,但与生产需要相比还远远不够,例如有一位农民,他的饲料厂2003年为62户农户提供饲料并收购生猪,在农村信用社获得12万元贷款,由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又以12%的利率在民间借贷50多万元。第三,农民的消费性借贷主要依靠民间借贷解决。总的看,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与农民对金融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不少地区农民借贷资金的相当部分都来自民间借贷。

  农民贷款难同时表现在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不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一是金融机构对农业和乡镇企业的贷款所占比重较低。1998年以来,两项贷款合计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略高于10%,最高的1999年也只有11.7%,2003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14.8%,但是农业在整个金融机构中占用的贷款余额不到6%。二是农户存款大于贷款,存贷差逐年扩大。1997年全国农户存款大于贷款7357.9亿元,到2001年这一差额扩大到9403.7亿元。三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外流的渠道主要是邮政储蓄和商业银行。1997年末,农村邮政储蓄存款余额为1710.6亿元,到2002年末,达到4421.4亿元。邮政储蓄在农村只存不贷,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入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存款明显多于贷款。还有部分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购买债券、拆出资金、向城市客户贷款而流出农村。

  问: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一方面,小额信用贷款开展的时间还不长,不可能一下满足农民的需求;另一方面,这种贷款方式虽然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但仍有一些地方需要改进。主要是,农户小额信贷无法适应农民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化经营。这些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量较大,生产周期也比较长,有的要三五年,初期投入多、风险大。而农户小额信贷,一是还款期短,一般是半年至一年,有的只有两三个月,与林业、养殖业的生产周期不适应;二是额度太小,一般在5000元以下。下一步要完善农户小额信贷的配套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其覆盖面。

  问:关于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调研组提出了哪些主要建议?

  答: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粮食生产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扶贫贷款等业务;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专门法规或条例,对政策性金融的经营宗旨、经营原则等加以明确,确保其稳健持久运营。

  二是加大政策和法律引导,发挥商业金融的支农作用。通过税收等政策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增加信贷投入;针对农民抵押难的问题,研究适当放宽商业银行贷款制度;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制定专门法律,或通过修改现行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有义务为其经营业务所在社区提供金融服务。

  三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机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加大对信用社的支持力度,消化历史包袱,降低信用社支农业务的成本和风险;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农户小额信贷的配套扶持政策,扩大其覆盖面。

  四是组织和引导各种民间资金更好的为“三农”服务。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切实研究在农村发展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充分利用和引导民间的各种资金,为“三农”服务。对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扶贫小额信贷,也要积极支持和引导。

  五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缓解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

  六是建议国务院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制约金融支农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提出若干条切实可行的加强金融支农的政策措施。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23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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