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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掉价820万 四川达县采矿权何以愈拍愈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7:55 四川新闻网

     中国西部网消息 

 达县建设煤矿采矿权拍卖引发争议,省国土部门明确表示拍卖不合法



电力紧张加上资源有限,煤炭价格近来节节攀升,煤矿采矿权也变得十分抢手,其所有权的拍卖往往会引来众多商家激烈竞拍。但奇怪的是,达县建设煤矿举行的两次采矿权拍卖都只有两家商家竞买。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采矿权第一次拍卖以2820万成交后,买受人最终没有取得采矿权。而在随后的拍卖中,却以2000万的价格成交。日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建设煤矿采矿权拍卖不符合规定,应该重新拍卖。



事件的来龙去脉究竟如何?本报记者日前赴达州进行了实地采访。



第一次拍卖

竞拍次日买受人被离奇调查



A 首拍:竞争拍出2820万



2003年5月底,达县意源有限公司破产案审计、评估结束。2003年6月10日,清算组委托达州市聚龙拍卖公司主持拍卖并发布拍卖公告。



2003年6月18日上午9时,拍卖在达州宾馆四楼会议室举行。参与此次拍卖的有清算组、达县法院意源公司破产合议庭相关人员、达州市工商局、达州市公证处、达州市检察院以及当地媒体代表近200多人。其中1号深圳某公司在拍卖会正式举办之前表示不参加竞价了。2号刘多华与3号建设煤业相互经过89轮竞价后,最终建设煤业以远远超出起拍价1900万元的2820万元成交,并当场与拍卖公司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要求成交方必须要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90%的价款即2538万元。



B 变故:建设煤业突被调查



根据中国中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材料,巧合的是,采矿权拍卖的次日凌晨(6月19日),达州市一执法部门就以清查资金来源为由,带走了达州市中汇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任光本一家六口,直到6月20日凌晨才回来。此外,6月19日当晚,建设煤业公司法人代表杨直标也被“调查”。之后,该部门又多次传唤两人。这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达县建设煤业公司有关人士说:“受此变故,我公司信誉度严重受损,导致融资困难,未能在规定的五天期限内缴齐2538万元,被迫违约。”



C 结局:买受人失去采矿权



由于第一次拍卖,买受人没能在约定的5天内缴齐款项,清算组于6月30日在《达州日报》上刊登公告,要求建设煤业的法人代表杨直标在5个工作日内到清算组协商有关事宜。7月2日,建设煤业向清算组递交了一份函,称愿意继续缴款履约。此后,7月24日,清算组和建设煤业签订协议,双方再次认可了拍卖结果,并重新协商在签订协议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首次付款1800万元。



但就在此时,当地有关部门提出,按《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而这次拍卖只有两个竞买者参与,拍卖不合法。随后,建设煤业暂停了购买金的交纳。



第二次拍卖

降了820万采矿权被“贱卖”



A 再拍:仅以2000万成交



此后,清算组以建设煤业违约不缴纳购买金为理由,先后在达县当地组织了4次拍卖,但全部流拍。据清算组提供的资料,这四次分别都只有一家竞买人刘多华参加,竞买人认为底价过高,未举牌而流拍。而建设煤业则认为,第一次拍卖已经是有效的,重新组织的拍卖是非法的,没有参加。

2003年12月3日,清算组与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定于当年的12月26日在成都市全兴大厦酒店16层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保证金从原来的800万元降低为260万元。拍卖当天,只有8号刘多华和59号四川江油兴发实业有限公司两家最终参与竞拍。但拍卖过程中,反常沉默的59号成了刘多华的陪衬,一直没有举牌,因此刘多华在没有任何竞争的情况下以起拍价竞得采矿权。



一心想要取得煤矿采矿权的建设煤业为什么没有参与这次拍卖呢?杨直标说,清算组坚持在成都再次举行拍卖后,我们打电话向清算组报名参加拍卖,并称在清算组的账户中还有290万的资金,可以作为拍卖保证金。但清算组认定,拍卖不能通过电话报名。同时,建设煤业的290万在第一次拍卖的时候就作为了参拍保证金,不能作为第二次竞拍的保证金。



B 愤怒:杨直标大闹拍卖会



满以为成功报名的杨直标兴致勃勃地到成都参加拍卖,却没有领到号牌。气愤之极的杨直标因此大闹了拍卖会。

关于这次拍卖的情况,在2003年12月30日,清算组在给达县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汇报中写到:“拍卖会上,第一个拍卖标的为意源公司破产资产,拍卖师报出起拍价2000万元后,经过一轮竞价最终被8号竞买人刘多华以2000万元竞得,当8号刘多华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杨直标质问拍卖师,本场拍卖是否合法?称招标拍卖挂牌有规定,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竞买者参加方能有效。杨直标还到该拍卖会场前自称是第一次竞买者,问这次他交了竞买保证金在清算组,为什么没给他发号牌?……”



C 悬疑:刘多华身份成谜



据主持这次拍卖的四川嘉士利拍卖公司相关人员介绍,此次整个拍卖过程只有三分钟左右。此次拍卖成功后,2003年12月31日,买受人按约定支付了90%的首付款并签订了财产转让协议。2004年1月5日清算组将破产资产移交给刘多华。在这一系列拍卖过程中的另一关键人物刘多华,清算组的介绍一直语焉不详。在达县采访期间,记者多次试图就拍卖一事直接采访刘多华本人,但经多方联系仍然没有见到其本人。只是清算组提供的相关资料中显示,刘多华一直是作为个人竞买者参与采矿权拍卖的。



拍卖起因

资不抵债只得破产还债



“2820万元没买到的采矿权,别人却以2000万买到了。”达县建设煤矿最后一次采矿权拍卖结束已经快半年了,但当事各方对拍卖的争论却愈演愈烈。



达县意源有限公司即原达县建设煤矿,是当地一家有着70多年历史的老煤矿。目前每天可以出煤300-400吨左右,探明的储藏量在180万-200万吨。由于该煤矿在2002年前后严重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2002年12月25日达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还债,并成立了达县意源有限公司破产还债清算组。为了减轻财政压力,确保煤矿安全,当时达县产权制度改革小组决定对该企业实行“破产而不停产”,进行托管经营。2002年12月27日,清算组在《达州日报》上刊登公告,要求有意收购者在2002年12月31日18时前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交纳800万安全生产保证金,竞争委托管理资格。截至最后期限,仅有中国中盟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达州市建设煤业,以达县建设煤业和达县中汇煤业有限公司两企业合伙的名义,交了800万元安全保证金。



权威说法

国土部门:必须重新拍卖



达县意源有限公司(建设煤矿)采矿权拍卖在先后两次的成交拍卖中,都只有两家竞买人,这究竟是否合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管理处明确表示,这一拍卖已明显违反国土资源部相关法令。



记者:按照《四川省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规定》的要求,两次拍卖都没有达到必须有3家竞买人的规定,你们清算组是怎么看待这一拍卖的呢?



达县意源有限公司破产还债清算组组长、达县经贸委副主任曹华:当时是公开拍卖的,有公证处、工商局等部门在场。我们是严格依照拍卖法来组织这一拍卖的,从我们自身的角度来讲这两次拍卖肯定是合法的。



记者:达县有关部门认为组织的这次拍卖是合法的,那省厅是怎样看待这一拍卖的呢?



四川国土资源厅矿产管理处处长田华光:无论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只要涉及地矿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拍卖的都要遵守国土资源部的法令,拍卖中至少要有三家以上的竞买人,达县建设煤矿的拍卖只有两家,肯定是不合乎规定,必须重新拍卖。现在,我们国土部门至今没有给他们颁发采矿许可证。



 记者手记

采矿权拍卖疑窦丛生



记者在达县采访时,还了解到达县意源有限公司(建设煤矿)破产还债案合议庭前主审法官杨春和清算组前组长肖华毅都因在该破产案中涉及经济问题已经被查处。当记者试图了解更为详尽的情况时,合议庭和清算组现任负责人都对此讳莫如深,不愿过多涉及。但众所周知的是,在该破产案中煤矿采矿权的拍卖又是最为重要的一环。



最近一年来,由于煤电紧张,煤炭价格已经从当初80-90元每吨,飚升到目前的330元每吨左右。而达县意源有限公司(建设煤矿)破产之后采矿权拍卖期间正处于煤炭价格飚升的时期。因此,该煤矿采矿权第一次拍卖时,竞买人之间才出现了竞价89轮激烈争夺,最终以高出底价(1900万元)920万元的价格成交的情形。但在最后一次拍卖中,该煤矿采矿权拍卖中却只有一家举牌,一轮竞价,最终以起拍价2000万,低于第一次整整820万的价格成交。纵观两次拍卖,形成如此鲜明的对比,不禁让人疑窦顿生。



在煤炭价格最近两年还会继续攀升的前景下,对于投资人来说,拿到了煤矿采矿权,无疑是手握一棵摇钱树。那么,第一次拍卖买受人为什么还要违约以致失去煤矿采矿权……



凡此种种,达县意源有限公司(建设煤矿)采矿权拍卖更显得疑云重重。

                           本报见习记者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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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陈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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