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修订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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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9:0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检察机关管辖的42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将更加具体准确和增强可操作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近几年来,国家出台许多新的法律法规,且一些国家机关的职能和权限也发生了变化,并且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大量问题也亟需通过修订现行的立案标准来加以解决。 据悉,在修订中,将尽可能地明确渎职犯罪中造成经济损失后果标准,增加规定造成公民个人财产损失的认定数额标准;对渎职侵权造成人员伤亡的人数、伤情等情形将作进一步规定;将具体规定司法人员渎职犯罪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虽达不到标准,但严重影响公民正常生活或法人、其他组织正常活动的危害结果作为追诉的情形之一,特别是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犯罪中造成的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无法衡量的结果,将用列举的方式进行规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