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以降分录取形式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9:2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2004年高考、中考即将进入招生录取阶段,为严格规范高校收费,市教委提出“十个不得”,即:高校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变相提高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不得以降分录取的形式高收费、乱收费等。

  此外,市教委严格规定:高校在招生中不得向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收取与入学有关的赞助费;不得收取国家和本市以及主管部门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借民办二级学院之名搞“校中校”,变相“双轨”收费;不得假借中外合作办学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参加补考或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

  此外,各类中小学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赞助费。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时,不准违反“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不准违反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暑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

  又讯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本市将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杂费和书簿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收费方法。

  凡属自愿参加的项目,学校要事先制订计划,听取家长会的意见,向区(县)教育局备案,并经学生家长同意后才能收取,学期结束时,要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且实行多退少不补。学校不得统一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报刊杂志、订购纯净水等。

  记者王枫通讯员王辛(来源:劳动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三轮六方会谈
大学生非法传销
英语四级考题泄露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伊征兵中心遭袭击
2004世界难民日
2004欧锦赛 2004温网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