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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起付标准不变 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尽最大可能减轻参保人个人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0:0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綦伟 通讯员吴子因)继前两个社会保险年度之后,广州市今年再次冻结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起付标准。这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得到的消息。

  据了解,广州市政府已经批准,2004-2005社会保险年度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起付标准不作调整。这意味着,自2004年7月1日起至2005年6月30日止,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仍以2000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即基数仍为18972元,参保的在职职工在一到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仍为759元(社平工资4%)、1138元(社平工资6%)和1897元(社平工资10%),门诊特定项目的起付线仍为1897元。

  昨天下午,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张学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2002年7月开始,广州已连续3年冻结上述起付标准,出发点在于尽最大可能减轻参保人的个人负担。他分析说,其实,根据有关规定,应以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这样,按照我市最新公布的即将从7月1日生效的2003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8236元来计算的话,参保职工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起付标准都将升高不少(见右下表)。冻结下一个社会保险年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起付标准,实际上为广大参保人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

  张学文说,制定起付标准的意图,在于适当控制住院的人数,以确保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经过考察前两年的实际运作情况,可以看到将起付标准的计算基数控制在18972元,已足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所以今年再次冻结。

  张学文同时表示,自2004年7月1日起至2005年6月30日止,本市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征缴标准也将不作调整,仍按每人每月4.11元的标准征缴。

  图表略,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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