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五部门联合执法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兼职工借用工照样要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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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0:0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綦伟 通讯员张丽春)兼职的工人、借用的工人,只要他在这个企业里工作,此企业就必须负起为其参保的责任。昨天开始,广州市五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保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昨天上午,联合执法组分7个检查小组,分赴市属的150家用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带队的第一小组在检查中首先发现,一公司没有为在此兼职的临时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对此,该公司的解释是,来兼职的人员多数是学生,并不是正式的工人,所以不算是参保的主体,不能入保险。市劳动监察支队方德良科长当场指出,去年国家劳动保障部已发过文件,指出对于日工作5小时以下,月工作30小时以下的非全日制职工,也应给予参保。 该检查组第二站来到一家中港合资企业,该企业有64名职工是借用劳动服务中心的外来用工。公司管理人员介绍说,合同规定,公司只负责发工资,其他诸如缴纳保险费等,只需公司将费用划出,相关手续由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检查组要求,对于借用的员工,公司有责任跟进了解,看划出的保险费用是否真正落实到了每个员工的保险户头。 据了解,这次联合执法大检查将持续到本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