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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与店主口角 叫弟来砍其手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0:0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斌)只因修车时与店主发生小小口角,一男子竟叫人来砍断对方手臂。记者昨日获悉,番禺区法院近日判决伤人方赔偿12.5万余元给被害事主。

  去年9月3日下午2时许,番禺区居民胡×威推着一辆摩托,前往该镇新桥村的“坤记维修店”修车。不料修车时他与店主周某发生口角,胡当即打电话叫了自己的弟弟前来教训周某。其弟胡×荣火速骑摩托到场,在哥哥的指引下,胡×荣拿着一把砍刀进入店内与周某互相拉扯。周某势不如人,胡×荣挥刀“嚓嚓”几声,顷刻间,周某的左手掌与手臂分了家,右手臂也受了伤。

  事后,胡×荣逃之夭夭,至今未归案。

  同年11月,哥哥胡×威则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番禺法院判刑3年6个月。周某的伤势构成了八级伤残。去年12月,周某将胡氏两兄弟诉至番禺区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共计15万余元。近日,法院判处胡×威、胡×荣赔偿12.5万余元给被害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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