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中领馆护照签证办公室推两项新举措改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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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1:3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6月23日电中国驻纽约总领馆网站22日发布消息称,为不断改进服务,方便领区内侨胞申办领事证件,驻纽约总领馆护照签证办公室近日再推两项改进服务新举措。 有关文告全文如下: 为不断改进服务,方便领区内侨胞申办领事证件,驻纽约总领馆护照签证办公室近日再推两项改进服务新举措: 一、接受信用卡付费 我馆近日安装了信用卡收费设备,并于6月21日起开始接受信用卡付费。有关要求如下: (一)信用卡收费仅限于前来本馆递交并领取的申请,邮寄申请仍只收现金支票。 (二)本馆只接受以下两种信用卡:Master Card, Visa Card,其他种类的信用卡恕不接受。 (三)使用信用卡应当场在付费凭据上签名。除总领馆办证交费收据外,申请人将同时得到信用卡付费凭据副本,请注意当场检查和核对。 (四)我馆接受领事证件费用共有4种方式:现金、现金支票、公司支票和信用卡。除上述4种方式外,恕不接受其他付费方式。 二、发布《申办领事证件须知》电子书 根据网站(或)内容特别编辑制作了《申办领事证件须知》电子书,供申请人下载、浏览(请点击这里下载)。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电子书以2004年5月26日我馆网站中“领事证件”部分内容为准。下载到本地硬盘后不需要任何软件支持即可离线浏览。 (二)由于制作需费时日,因此电子书内容难以及时跟进网站更新。申请人在申请证件前务必事先访问我馆网站,以获得最新办证要求。如本书内容与网站内容存在差异,以网站内容为准。 (三)前往中国其他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证件,请以该馆网站内容或领事要求为准。 (四)本书版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印刷、录制等方式将本书用于任何赢利性商业目的。 (五)转载本书,务请注明“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网站”。 (六)本书编辑过程中可能会有遗漏之处。有何意见和建议,欢迎提出,联系方式:cnnyconsulate@mf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