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农费”为何还在堂而皇之地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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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21:47 红网 |
没有任何收费依据、擅自制定收费标准,珲春市环卫局强行向农民收取环卫费,看了6月22日新闻专题《“冒烟费”是啥?》,“笔者感到十分惊诧。(央视《焦点访谈》报道) 惊诧之一:违纪的乱收费。为了防止腐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政府部门形象,近些年来,各级都制定了规定,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于合理正规的收费,还必须实行收费政策、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范围等收费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然而,珲春市环卫局在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制定收费标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强行向农民使用的拖拉机收取环卫费,是标准的乱收费行为。令人不解的是,收费使用的是正规的财政收据,显然是物价和财政部门认可了的收费项目,并且这样的乱收费财政竟然高比例给予了返还。真不知道,当地的财政和物价部门是如何治理乱收费的? 惊诧之二:胆大的乱设卡。为了保证路尽其畅、物尽其流,国家早有规定,除了公安、林业等部门可以在规定的地点上路检查之外,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员不得上路设卡检查、不得上路拦车收费。珲春市环卫局擅自上路拦车向农民收费,甚至跑到农村设卡收费,对没缴费的农民动辄扣车,是一种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令人不解的是,珲春市环卫局明目张胆违规上路设卡收费,当地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竟然没有处理。是没发现吗?显然不是这样。 惊诧之三:强行的乱伸手。多年来,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向农民搞“三乱”,严禁发生坑农害农事件。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年初,中央还下发了一号文件,制定了许多惠民措施。随后,中央又确定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把东北三省作为减免农业税的试点。按理说,珲春市应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中央的政策,开展涉农收费大检查,切实把中央给农民的好处落到实处,使农民真正得实惠。然而,珲春市环卫局此时还在大肆违规向农民收取费用。同样令人不解的是,这样的乱收费一收就是十年,珲春市市委、市政府难道真的就一点也不知道?这期间,农民还多次上访要求给予解决,但却总是不了了之。珲春市环卫局向农民乱伸手,当地的党委、政府难道就没有责任? 联想到6月6日《人民日报》刊登的一篇反映河北省一些政府有权的部门向农民乱收费的记者来信,再看一看吉林珲春市环卫局违规向农民收取环卫费,我们真的该问一问,全国各地还有多少“坑农费”在堂而皇之地收取?(稿源:红网)(作者:周光林)(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