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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月底必须清 通知:7月1日起不准再欠新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5:19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 昨天,市建管局下发紧急通知,本月底之前,所有建筑业企业必须偿清拖欠的民工工资,7月1日以后,不准再欠新账。

  通知要求,所有建筑业企业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在6月底前彻底偿清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自7月1日起,若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上访的事件,责任单位将被全市通报,年度内一律不准参加新建工程投标。市建管局举报电话:5065008。(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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