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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内容将向社会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5:3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富子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04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将通过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fda.gov.cn)向社会公布。据悉,这将为广大人民群众识别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提供有效的途径和手段,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大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的监督力度。

  据介绍,网上公布的经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包括:广告信息:广告发布内容,广告类别,广告有效期,广告批准文号;广告主信息:广告主名称,广告主地址和邮政编码;产品信息: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产品通用名称,产品商品名称,产品商标名称,药品的分类。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24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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